瓊醫保〔2023〕123號
各市、縣、自治縣醫保局,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各有關省屬醫療機構,各有關企業:
根據《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推進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的實施意見》(瓊醫保〔2022〕274號)精神,為做好醫用耗材掛網產品目錄定期維護更新工作,完善我省醫用耗材掛網目錄,推動我省醫用耗材陽光掛網采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醫藥集中采購服務平臺于每月20日前從省際聯盟(江蘇)招采數據庫遷移數據,遷移的數據務必保證耗材產品信息準確,避免醫用耗材統一編碼、產品規格、包裝、企業名稱等其他基本信息與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動態維護平臺公示的耗材產品信息不一致,請相關企業注意產品在省際聯盟(江蘇)掛網的數據質量。
二、已在我省醫保信息平臺招采子系統中掛網的原省際聯盟(陜西)遷移的數據,與省際聯盟(江蘇)遷移數據中相同產品按價格低者進行更新維護,不同產品設置一年保留期,超過一年未在省際聯盟(江蘇)招采數據庫掛網,省醫藥集中采購服務平臺進行撤網處理。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海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