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各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
為做好我市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落地的相關工作,現將《自治區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落地工作的通知》(桂藥采辦發〔2021〕1號)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級醫保經辦在2021年2月底前完成符合預付條件的公立醫療機構40%預付結算周轉金工作;
二、各有關醫療機構需嚴格通過平臺進行線上結算,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冠脈支架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三、各級醫保經辦要將中選產品使用情況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同時不得因醫療機構使用降價的中選產品而降低當年度醫保預算總控金額。
不明之處,請聯系市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科:鄭蘭英,4590552.
貴港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