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醫療保障局,高新區衛健醫保局,東盟-經開區人社局,經開區勞動人事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各有關醫療機構:
按照《自治區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冠脈球囊擴張導管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有關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藥采辦發〔2021〕3號)要求,請各單位組織做好冠脈球囊擴張導管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有關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并結合以下要求一并落實:
一、請各有關醫療機構按文件要求通過自治區藥品集團采購服務平臺完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購銷合同簽訂工作并及時開展采購。請各縣(區)醫療保障局及開發區醫保部門督促所轄醫療機構按時完成合同簽訂。
二、請市醫保中心參照自治區落實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相關規定,做好醫保預付、醫保支付、激勵措施以及管理、監測等相關工作。
南寧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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