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衛生機構,各生產企業、配送企業: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醫藥集中采購和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醫保辦函〔2023〕13號)及《關于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集中采購和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產品撤標/撤網的通知》的有關事要求,現將企業申請撤網產品進行公布(詳見附件)。撤網后一年內申請恢復掛網的,其掛網價格不得高于原撤銷掛網價格;在滿一年后申請的,其掛網價格不得高于全國最低省級掛網(招標)價格。撤網產品的原價格信息保留3年并供國家和各省查詢。?附件:1.廣西醫用耗材掛網采購撤銷掛網產品匯總表(2024年2月)?2.檢驗試劑撤銷掛網產品匯總表(2024年2月)?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