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藥采中心字﹝2021﹞90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2021年度內蒙古自治區醫用耗材掛網工作的通知》(內醫保辦發〔2021〕7號)要求,為確保相關工作順利實施,經研究,現就開展內蒙古自治區醫用耗材掛網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為生產企業,須為取得合法資質的醫療器械注冊人;進口醫療器械境外注冊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指定企業法人視同注冊人。同一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產品不得委托不同企業進行申報。
二、申報范圍及要求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和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的醫用耗材,其中新增企業,須同時遞交《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我區已掛網產品企業,在2021年4月1日前已遞交《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
三、申報流程
(一)申領用戶名及密碼。
在我區已掛網產品的生產企業,使用原有用戶名密碼登錄系統報名,無需重復申領;新企業需通過系統注冊領取用戶名密碼,企業范圍為已取得“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的醫用耗材企業。
(二)產品申報。
新增產品、規格申報,由企業根據系統內給定的已取得“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的醫用耗材進行勾選填報。
已掛網產品未完成國家醫保編碼比對的不得重復申報。
(三)資質信息填報。
按照要求填寫企業信息、耗材信息,標識“*”為必填項,按照相關部門審批證照規范填寫,確保填寫信息準確無誤后進行提交。
(四)采購價申報。
申報醫用耗材價格按照規格型號的最小銷售包裝單位填報,價格不高于該產品全國省級掛網最低價(集中帶量采購產品中選價除外)。
(五)公示公布。
申報結果將通過內蒙古自治區醫用耗材申報系統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申(投)訴。生產企業申(投)訴時應依法依規提供合法有效證明材料。經公示,無異議的予以正式公布并納入全區采購范圍。
(六)時間安排。
醫用耗材掛網工作常態化開展,每月15日(含15日)前申報的數據,將于每月20日-27日進行公示(節假日順延),公示無異議的將于當月底最后一個工作日納入交易系統(節假日順延)。
首次申報時間安排:2021年6月1日-6月5日用戶名密碼申領;2021年6月10日企業及產品信息填報。
四、其他事項
(一)在申報系統上線前,臨床急需醫用耗材,生產企業可向自治區藥采中心申領用戶名和申報產品,申報材料現場遞交。申報系統上線后,按照本文件要求線上申報。
(二)“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備案采購”系統已經關閉,不再接受申報。備案采購審核通過的產品將統一納入交易系統;未審核通過的產品可按照本次掛網工作要求進行申報。
(三)未盡事宜將通過問題答疑方式答復。
五、聯系方式
0471-4930595(業務咨詢) 0471-4908367(技術支持)
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