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藥采中心字〔2025〕90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人工耳蝸類及外周血管支架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編號:GH-HD2024-1)要求,按照自治區工作安排,現將執行中選結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范圍
(一)機構范圍: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主動參與。
(二)產品范圍:外周血管支架類醫用耗材(附件1)。
二、執行時間
2025年5月20日。
三、采購周期
本次外周血管支架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的采購周期為3年。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數字證書。本次國家組織外周血管支架類醫用耗材集采項目使用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已辦理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CA數字證書的企業可直接使用。未辦理CA數字證書的企業需按流程申請辦理(附件2)。
(二)選定配送企業。中選企業自主選擇配送企業,選擇的配送企業在系統內已完成注冊認證的可直接勾選,未在系統內注冊認證的,中選企業需將配送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導入帶量配送關系模塊,導入后相關配送企業進行注冊認證。
(三)建立配送關系。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在2025年4月25日登錄【內蒙古醫保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按照系統內操作手冊及時建立配送關系。
(四)簽訂電子協議。各單位于2025年4月28日起登錄招采子系統【耗材交易結算】開展協議簽訂工作。醫療機構分別與自治區藥采中心簽訂《內蒙古自治區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委托(電子)協議》,與中選生產企業及生產企業委托的配送企業簽訂《帶量采購耗材購銷三方協議》,與生產企業委托的配送企業、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及自治區藥采中心簽訂《內蒙古自治區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電子)協議》,其中已簽訂過相關協議且協議責任主體無變化的無需重復簽訂。
(五)開立醫療機構耗材結算賬簿。各盟市醫保部門核實參與外周血管支架類醫用耗材集采項目的醫療機構是否已開立耗材結算賬簿;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9日期間,匯總未開立的醫療機構名單及醫療機構法人證復印件,通過OA報送開立醫療機構耗材結算賬簿的申請至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批量辦理。
(六)報送收款賬戶信息。2025年5月15日前,配送企業登錄內蒙古醫保公共服務平臺維護配送企業結算賬戶信息,操作步驟參照《結算賬戶登記操作手冊》(附件3)。
企業提供的銀行賬戶作為自治區藥械款唯一收款賬戶,同一企業只需提供一個銀行賬戶信息。已參與其他執行直接結算的藥品耗材配送工作并報送過收款賬戶信息的企業無需重復報送。
五、工作要求
(一)采購入庫。醫療機構對所采購耗材產品應當按照購
(二)銷三方協議規定的質量要求進行驗收和使用,并通過招采子系統采購中選耗材產品并核驗發票,票貨相符的及時驗收入庫。
(三)耗材配送。壓實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供應配送責任,中選企業作為產品質量、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履行購銷三方協議,供應不穩定、到貨率低、不簽訂購銷協議或不按協議履行供貨、督導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將視情況納入信用評級。
(四)貨款結算。中選耗材產品入庫后系統自動生成結算單,醫療機構應在15日內進行財務章和法人章簽章,未如期簽章系統自動納入結算;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確保中選耗材產品入庫后次月底前付款,各相關單位可在自治區藥采結算系統下載銀行出具的各類回單分別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五)監測監管。各盟市要切實加強醫療機構采購、中選企業供應以及供需雙方爭議問題的處置應對工作,要認真梳理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制定好應急措施,對不按時配送的企業要采取提醒、約談、暫停配送或中選資格等措施,保障醫療機構臨床需求。重要問題要及時報告自治區,上下協同,確保中選結果平穩落地實施。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密切監測輿情,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六、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0471-4907213
配送審核:0471-4908367
賬戶信息:0471-4938206
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