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醫保函〔2022〕3號
各市醫療保障局,省藥械集中招標采購中心、省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省直醫療機構,各有關企業:
根據《山西省醫療保障局?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常態化制度化推進做好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及使用工作的通知》(晉醫保發〔2021〕22號)和聯盟集采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落實好京津冀“3+N”聯盟人工晶體帶量聯動和江蘇聯盟冠脈藥物涂層球囊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購品種和約定采購量
天津市醫療保障局公布的《關于印發京津冀“3+N”聯盟人工晶體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產生的中選產品(附件1)、江蘇省醫療保障局公布的《關于做好省際聯盟冠脈藥物涂層球囊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執行工作的通知》(蘇醫保函〔2021〕332號)產生的中選產品(附件2)。
中選產品約定采購量依據各醫療機構報量及“中選產品選量”結果產生。具體由省藥械集中招標采購中心按照相關要求核定并組織完成網上平臺購銷協議及合同簽訂。
二、執行時間及采購周期
(一)全省公立醫療機構自2022年1月20日起執行中選結果。
(二)京津冀“3+N”聯盟人工晶體帶量聯動和江蘇聯盟冠脈藥物涂層球囊本輪采購周期暫定為一年。是否續簽采購協議,由山西省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采購聯盟根據采購實際情況研究決定。
(三)采購周期內,超出約定采購量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三、落實帶量采購相關政策措施
各相關部門及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全面落實聯盟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政策要求,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地實施。各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時間節點,做好有關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工作,加強履約監管,對于不按規定供應和配送的,嚴格落實信用評價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銜接、平穩推進、按時執行。
山西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