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藥械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醫療衛生機構、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各相關企業: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內藥采辦字〔2014〕16號)、《關于開展內蒙古自治區第四批高值醫用耗材(非血管介入類及口腔科)陽光采購工作的通知》(內藥采中心字〔2017〕82號)等文件,自治區執行第四批高值醫用耗材(非血管介入類及口腔科)陽光采購掛網結果已正式公布,現就相關啟動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自治區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事)業單位(含國有控股企業)等舉辦的具有相應資質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衛生機構)。
鼓勵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參加本次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
二、采購目錄
《內蒙古自治區第四批高值醫用耗材(非血管介入類及口腔科)陽光采購目錄》(以下簡稱采購目錄)。
三、執行時間
2017年12月31日啟動運行,實施過渡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3月1日。在過渡期內各級藥械采購機構、醫療衛生機構應組織開展配送企業報名、采購目錄的遴選、產品的議價、產品配送關系的審核以及合同的簽訂、采購等工作,確保臨床供應需求。
四、采購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均應通過自治區醫藥采購網藥采系統采購醫用耗材,同時要簽訂自治區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承諾書。
(一)醫用耗材配送。各單位按照《關于完善醫用耗材配送企業管理工作的通知》(內藥采辦字〔2017〕8號)開展醫用耗材相關配送工作,生產企業須委托各盟市遴選或審核合格的配送企業配送或自行配送產品。所有產品在每個盟市只允許委托配送一次,不允許轉配。生產企業與配送企業簽訂配送協議,明確配送關系。盟市通過自治區醫用耗材系統對配送關系進行審核。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對每個品規的產品,在生產企業選擇的配送企業中選擇一家負責本機構配送工作。
(二)醫用耗材采購。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自治區醫藥采購網公布的《內蒙古自治區第四批高值醫用耗材(非血管介入類及口腔科)陽光采購目錄》,結合臨床使用實際,遴選確定采購目錄。醫療衛生機構采購高值醫用耗材應綜合考慮高值醫用耗材品牌、品種、數量、價格及供應企業提供的真實、有效的參考價,產品的成交價格由醫療衛生機構和生產企業議價決定,原則上不得高于本醫療衛生機構歷史采購價格;各類醫聯體和專科醫院,要發揮集中帶量采購優勢,進一步降低采購價格。醫療衛生機構應在規定時限內與掛網產品企業簽訂購銷合同,同時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實施辦法》的要求簽訂廉潔購銷合同,醫療衛生機構應將購銷合同按規定程序報所在盟市藥采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備案。
(三)醫用耗材供應。醫用耗材生產或配送企業須按照購銷合同約定,保證全區范圍內醫療衛生機構的采購需求;在采購過程中不得擅自放棄掛網產品的供應;要按網上公布的掛網產品目錄所注明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和材質等供應合格的產品;不得擅自變更包裝、規格型號和材質等在網上交易;對網上訂單48小時做出實質性響應,自網上訂單確認起,72小時內(急救產品須在4小時內)及時足量組織配送到位。
(四)醫用耗材驗收入庫。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收到產品后,于當日驗收入庫并在2個工作日內通過自治區醫用耗材采購系統確認產品送達。
(五)醫用耗材貨款結算
各級公立醫院嚴格按照醫用耗材購銷合同及時完成與生產企業或配送企業的貨款結算和支付,確保合同按時履行。
五、組織與管理
(一)各級藥械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履行好職責,全面落實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議價、供應、配送、結算等監管工作。切實加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網外采購的查處力度。定期按照相關規定對生產和配送企業進行考核,對違規、不誠信等行為予以處理。
(二)各盟市旗縣藥械采購管理機構要做好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相關指導咨詢工作,組織轄區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含生產直接配送,下同)的報名、審核、備案工作;組織醫用耗材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簽訂配送協議、產品質量保證聲明及供貨承諾書;組織轄區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簽訂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承諾書;組織轄區內各采購主體與入圍生產企業或其委托的配送企業簽訂《高值醫用耗材購銷合同》及《廉潔購銷合同》,采購合同應當明確采購產品、規格、型號、價格、數量和時限、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等內容。
(三)自治區藥械采購服務中心負責定期公布醫療衛生機構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相關信息及配送企業名單;進一步完善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系統,優化采購業務流程,不斷滿足采購系統用戶需求,保證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正常運轉;積極支持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醫用耗材自行采購信息化建設工作,主動配合盟市做好平臺信息的銜接工作。
六、其他
(一)內蒙古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新系統已上線運行,第四批高值醫用耗材(非血管介入類及口腔科)陽光采購工作將在新系統中運行。
(二)“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承諾書”、“醫用耗材生產配送企業產品質量保證聲明及供貨承諾書”、“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購銷合同”、“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廉潔購銷合同”等樣本,在自治區醫藥采購網“下載專區”自行下載。
(三)各盟市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規范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準確掌握醫用耗材在采購、配送、供應及結算等各環節的使用情況,并將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自治區藥采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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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