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北京市醫藥陽光采購數字證書收費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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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關于規范北京市醫藥陽光采購數字證書收費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京發改[2017]734號)要求,認真做好本市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工作,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現就規范北京市醫藥陽光采購數字證書收費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自2018年1月1日起,凡參加北京市醫藥陽光采購項目(藥品、耗材)且未辦理過數字證書的醫療機構、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將由我中心承擔每單位每個項目首把證書的初次辦理費用;已辦理過數字證書的單位,將由我中心承擔每單位每個項目一把數字證書的年更新費用。具體辦理及更新方法見附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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