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醫保發〔2023〕4號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長白山管委會醫療保障局、梅河口市醫療保障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關醫療機構,相關產品生產(經營)企業:
??為落實《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要求及《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H-HD2022-1)》有關條款,做好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以下簡稱“脊柱集采”)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工作,經吉林省醫保局研究決定,擬于2023年2月28日執行脊柱集采中選結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中選產品增補掛網工作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做好脊柱集采中選結果清單內產品的增補掛網工作。脊柱集采中選產品應按“含伴隨服務費”和“不含伴隨服務費”的中選價格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掛網。初次手術應按產品系統采購,產品系統內各主要部件的組成數量及螺釘類型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確定,翻修手術可按產品部件采購。
??未在吉林省掛網采購的,請各中選產品生產企業按照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通知公告要求及時響應,按時完成相關操作。
??二、規范非中選產品掛網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做好脊柱集采非中選產品掛網工作。各中選企業的非中選脊柱產品系統中包含中選產品系統部件的,按不高于該部件的中選價格掛網;如非中選脊柱產品系統各部件均由中選產品系統的不同部件組成,則總價按實際使用部件折算成競價產品系統價格后,不得高于同企業同類別中選產品系統價格。
??待天津規范非中選脊柱產品系統掛網價格高線后,可結合我省實際,參照天津非中選脊柱產品系統掛網價格高線,合理設定我省非中選脊柱產品系統掛網價格高線。
??三、自主建立配送關系
??中選企業是保障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中選產品可由中選企業直接配送,或自主選擇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的配送企業配送。
??四、下發協議采購量
??全省各級醫療機構必須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采購,吉林省各醫療機構骨科脊柱類耗材中選產品協議采購量詳見附件。
??五、簽訂集中帶量采購購銷合同
??本次骨科脊柱類耗材吉林省中選產品必須按照中選價格執行網上采購,嚴禁二次議價。醫療機構按照中選價格與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簽訂帶量購銷合同(各醫療機構可以通過“吉林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系統”http://122.143.10.93:7070/進入交易系統,在“合同管理”模塊中的“合同新建”子模塊中下載《操作手冊》,完成三方協議的網上簽訂工作),醫療機構應按購銷合同完成中選品種采購量,及時與企業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自中選結果實際執行日起計算,采購周期為3年。
??六、劃撥預付金
??各地區醫保部門要在中選結果正式執行前,醫保基金按照不 低于年度約定采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療機構,并要求醫療機構 按合同規定與企業及時結算。若在采購周期內提前完成約定采購量,仍應優先使用中選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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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