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醫療保障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醫療保障局:
按照《省際聯盟冠脈導引導絲集中帶量采購文件(SJLM-14-HC2021-1)》(以下簡稱《采購文件》)規定,現結合實際,就做好我區冠脈導引導絲集中帶量采購落地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產品范圍:省際聯盟冠脈導引導絲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及產品。(見附件1、2)
(二)醫療機構范圍:全區參與冠脈導引導絲集中帶量采購并完成采購需求量報送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見附件3)
二、執行時間
中選結果自2021年10月15日零時起執行,執行周期為2年。
三、平臺掛網和采購
冠脈導引導絲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按中選價格在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掛網。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求,按中選價格采購所需產品及規格型號,患者按中選價格使用。供需雙方應充分溝通,提前做好采購計劃,避免出現供需矛盾,影響臨床使用。
四、約定采購量和協議確定
約定采購量根據《采購文件》相關規定,采取報量系統自動分配和醫療機構自行勾選相結合方式予以確定。醫療機構完成約定采購量后,應優先使用排名靠前、降幅較大的中選品種。采購周期內,超出約定采購量的部分,企業仍應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或推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五、產品供應配送
生產企業作為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履行購銷協議,建立應急儲備、庫存和停產報告制度。嚴格落實由生產企業自主選定配送企業的要求,承擔中選產品配送工作的配送企業應對醫療機構訂單及時響應,確保臨床使用需求。醫療機構自收到貨物后應及時驗貨入庫,并將相關信息上傳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六、基金預付及醫保支付政策
各統籌地區醫保部門要根據中選產品的中選價格、各醫療機構與企業約定的采購產品及數量,測算各中選產品約定采購金額。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基礎上,建立預付機制,在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簽訂采購協議后,醫?;鸢床坏陀谀甓燃s定采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療機構,并要求醫療機構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冠脈導引導絲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以中選價為支付標準,全額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醫?;鸢匆幎ū壤Ц?。中選產品以外的冠脈導引導絲,屬于醫?;鹬Ц斗秶模灾螀^根據實際交易價格合理設定醫保支付標準高限,患者使用價格超出醫保支付標準高限的產品,超出部分原則上由患者自付。統籌考慮掛網價、患者自付比例和醫保支付標準高限,兩年時間內,逐步調整支付標準,使其不超過最高中選價。
七、激勵約束機制
各統籌區醫保部門要對冠脈導引導絲集采范圍內品種實施醫保資金預算管理,醫保資金結余部分,經考核后,按相關規定及時撥付。開展按病種(病組)等方式付費的地區,在確?;颊咦愿恫糠滞耆硎芗山祪r效果的前提下,首年可不下調相應病種(病組)醫保支付標準,以后按規則定期調整病種(病組)醫保支付標準。各種激勵方式應做好銜接,避免重復。
八、履約行為監管
中選企業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按《采購文件》要求與醫療機構簽訂協議或中選產品出現斷貨、缺貨、型號不全、配送不及時、配套服務不到位等情況,經核查并約談中選企業后仍無改進,聯盟采購辦公室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終止中選企業中選資格,其未執行協議采購量,可按中選價從低到高征求中選企業意愿,雙方達成一致后,該中選企業按中選價格供應。存在《采購文件》規定失信行為的,同時納入企業信用評價記錄。
九、加強全流程監測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建立監測機制,設定監測指標,按季度對冠脈導引導絲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及時研究解決存在問題,確保集采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各盟市醫療保障局應加強監測監管,于每季度末按要求將采購、使用、配送、回款等情況報送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十、做好政策宣傳引導
各盟市醫療保障局要做好帶量采購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重點加強針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相關醫護人員的政策解讀和培訓,加深醫務人員認同感,消除患者使用顧慮。同時,密切監測投訴信訪、網絡輿情,及時做好輿論引導、調控和管理工作,確保輿情整體平穩可控,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