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藥企業: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醫保辦發〔2020〕59號)要求, 6月1日,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對多次提醒后仍未提交守信承諾的醫藥企業及產品作出撤網注銷處理。現就被注銷企業擬重新注冊賬號,產品重新掛網交易提示如下:
一、擬重新在陽光平臺注冊的被注銷醫藥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1、重新掛網書面申請,要求注明未按時遞交承諾書原因并加蓋公章;
2、《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
3、授權書(需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被授權聯系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4、新注冊配送企業用戶提交企業資質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料。
二、按照國家統一要求,未提交守信承諾書產品重新申請掛網應比照新申請流程。陽光平臺將于每月匯總上個月的重新掛網申請進入審核流程,經初審、復審、公示等環節完成重新掛網(流程預計需2-3個月左右)。
特此通知。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