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醫療機構對新冠疫情相關藥械的采購需求,省醫保局12月27日印發《關于做好新冠疫情相關藥械應急掛網采購和價格監測工作的通知》,從五個方面保障醫療機構采購急需藥械。
一是明確范圍。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中涉及的藥品,以及其他群眾常用的退熱、止咳、抗病毒等醫療救治藥械,納入我省應急掛網采購藥械范圍。后續根據國家文件,對應急掛網采購藥械范圍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二是隨申隨辦。對納入應急掛網采購藥械范圍的產品開辟“綠色通道”,快審快辦、及時掛網。
三是政策放寬。對納入應急掛網范圍的藥品暫不執行“通過國家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同品種藥品掛網企業達到3家后,只接受同品種過評藥品生產企業掛網申請”的規定,允許其他獲得國家藥監部門批準文號的生產同品種預防與治療新冠病毒肺炎藥品的企業按程序申請應急掛網。
四是先采購后備案。應急掛網采購藥械范圍內,對未在省級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掛網,但預防與治療必需的產品,醫療機構可線下對接相關生產企業,按照議定的合理價格,采取“先采購后備案”的方式開展臨時采購。
五是加強監測。加大對相關藥械價格的監測力度,保持與市場監管部門價格監管聯動,視情采取函詢、約談或信用評價等方式對不合理漲價行為進行約束。
《通知》明確,相關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待相關工作轉入常態化后重新執行我省既有掛網采購政策。
為方便醫藥企業加緊備貨,確保藥械及時配送到位,有關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可在江西省醫藥采購平臺下載《新冠疫情相關藥械應急掛網采購“綠色通道”操作視頻》,了解掛網相關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