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醫療保障局,省藥械集中招標采購中心、省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省直醫療機構,各有關企業:
??? 根據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做好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結果執行工作的函》及國家骨科脊柱類耗材集采相關會議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執行工作補充通知如下:
??? 一、延期執行時間
??? 按照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的要求,省藥械采購平臺需增建“骨科脊柱類耗材線上采購系統”,全省醫療機構執行骨科脊柱類耗材集采中選結果延期至2023年5月20日。全省醫療機構采購骨科脊柱類耗材集采中選產品須通過該采購系統進行網上陽光采購。
??? 二、設定掛網高線
??? 各中選企業的非中選產品系統中包含中選產品系統部件的,按不高于該部件的中選價格掛網;如非中選脊柱產品各部件均由中選產品系統的不同部件組成,則總價按實際使用部件折算成中選產品系統價格后,不得高于同企業同類別中選產品價格。其他非中選產品系統及部件分別設定掛網價格高線(見附件1、2)。
??? 三、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
??? 1.骨科脊柱類耗材集采中選產品以含伴隨服務費的中選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使用超過或少于中選產品系統配備數量的中選產品部件,以各系統中選部件的中選價格作為支付標準,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醫保基金據實按規定比例支付。
??? 2.初次手術、翻修手術使用非中選骨科脊柱類耗材產品系統和翻修手術使用非中選骨科脊柱類耗材產品部件的,非中選產品價格不高于類別相同、功能相近中選產品最高中選價格的,以非中選產品實際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醫保基金據實按規定比例支付;非中選產品價格高于類別相同、功能相近中選產品最高中選價格的,以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見附件3、4)。
??? 四、其他政策措施
??? 其他相關政策及工作措施按照《山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執行及省際聯盟人工晶體等醫用耗材接續工作的通知》(晉醫保函〔2023〕12號)的相關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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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