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耗材生產(含代理)企業:
按照工作部署,根據我省醫保信息化工作要求,為確保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的使用和報銷,擬同時將國家已賦碼的醫用耗材和省內醫療機構已使用的醫用耗材優先掛網。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國家醫保耗材代碼的產品,如有河北省醫療機構采購交易價,請企業繼續填報全國最低價,并協調醫療機構填報最低采購價。醫療機構采購交易價、全國最低價產生的時間自2018年9月1日始。
二、已取得國家醫保耗材代碼的產品,如無河北省醫療機構采購交易價,需提供三個及以上所有省級集中采購平臺掛網價,并承諾為全國最低價。同類同質量層次產品價格過高的,企業需提供成本價。
三、未取得國家醫保耗材代碼的產品,請相關企業盡快登陸“國家醫療保障局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動態維護”(https://code.nhsa.gov.cn/)進行信息維護,如產品未取得國家醫保耗材代碼,將影響在我省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使用。
河北省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