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甘肅礦區醫療保障局,各省級醫療機構,各相關企業:
根據甘肅省醫保局等8部門《關于開展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意見(甘醫保發〔2021〕101號)精神,現就關節骨水泥類、冠脈擴張球囊、心臟起搏器和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和執行時間
(一)機構范圍
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和已填報意向采購量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
(二)采購范圍
1.京津冀“3+N”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
2.京津冀“3+N”冠脈擴張球囊集中帶量聯動中選結果。
3.江西省牽頭的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
4.陜西省牽頭的心臟起搏器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
(三)執行時間
2023年9月15日起我省執行上述四類醫用耗材中選結果。
二、采購平臺和采購周期
(一)采購平臺
甘肅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網址:https://yphcgl.ylbz.gansu.gov.cn/tps-local/#/login)。
(二)采購周期
1.京津冀“3+N”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2年。
2.京津冀“3+N”冠脈擴張球囊帶量聯動采購周期為3年。
3.江西牽頭的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2年。
4.陜西牽頭的的心臟起搏器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2年,此次執行第二協議年。
三、重點任務和配套措施
(一)約定采購量落實和貨款結算
各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線上采購政策,嚴禁線下網外采購、串換產品;應優先采購使用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確保協議期內完成約定采購量;應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使用耗材之日起次月底。各級醫保部門應加強監管力度,密切監測轄區內醫療機構履約情況,按期通報約定采購量執行進度。
(二)產品質量監管和配送服務
中選企業是產品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履行相關承諾事項,督促配送企業按照醫療機構需求及時、足量供應中選產品,保障臨床使用。
(三)招采信用監管
對采購周期內發生的不誠信行為,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有關規定處理。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醫保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責任分工,層層傳導壓力,推動政策落實,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強宣傳培訓
醫保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和群眾的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醫療機構要做好宣傳引導和溝通解釋工作,消除患者對臨床產品替代的顧慮。
五、聯系方式
技術支持電話:15214081132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931-2909193、2909280
省醫療保障局:0931-8127072
甘肅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