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醫用耗材數據庫動態調整工作規程》的通知
寧人社函〔2018〕620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近期,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自治區財政廳、衛生計生委、食藥監局、物價局聯合印發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用耗材支付目錄》(寧人社規字〔2018〕5號)。為切實保障參保人員的待遇權益,實現我區基本醫療工傷生育醫用耗材數據庫動態調整,經研究制定了《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醫用耗材數據庫動態調整工作規程》,請各地、各單位遵照執行。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年10月31日
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醫用耗材數據庫動態調整工作規程
一、動態調整內容
《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用耗材支付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所對應在標準數據庫中的醫用耗材,根據注冊證上的信息和臨床實際使用的情況,動態調入或調出;醫保限定支付類醫用耗材將根據具體使用情況和管理要求,適時調整限定內容。
二、動態調整流程
(一)調入流程。
1.調整范圍。已納入目錄但未授予醫保編碼,未納入數據庫管理的醫用耗材。
2.調整步驟和時限。
(1)各醫療機構通過醫療保險前端結算系統,對照目錄,準確填報擬申請授予醫保編碼的醫用耗材注冊證名稱、注冊證編碼、材質及規格等信息。(根據情況隨時申請)
(2)醫用耗材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全區醫療機構所填報的醫用耗材有效信息,按目錄進行歸類審核。(每季度第1個月前15個工作日)
(3)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信息有效且歸類正確的醫用耗材按目錄授予醫保編碼,并納入數據庫管理。(每季度第1個月末)
(二)調出流程
1.調整范圍。已納入數據庫管理的醫用耗材。
2.調整步驟和時限。
(1)廣泛收集針對全區醫保醫用耗材數據庫歸類情況評價的各種信息。(隨時)
(2)醫用耗材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匯總信息,召集專家對醫用耗材歸類情況進行審核。(每季度第1個月前15個工作日)
(3)醫用耗材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歸類有誤的醫用耗材信息重新授予編碼或是取消編碼。(每季度第1個月末)
(三)限定耗材調整流程
1.調整范圍。已納入數據庫管理的限定類醫用耗材。
2.調整步驟和時限。
(1)對全區醫保醫用耗材數據庫限定類耗材的使用情況定期進行分析評估。(每1-2年開展1次)
(2)醫用耗材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評估報告,結合基金運行情況,對限定類醫用耗材的限定內容作出調整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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