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有關企業:
????為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價格的通知》(醫保辦發〔2022〕10號)要求,有效應對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降低大規模核酸篩查和高頻率檢測的成本,更好服務疫情防控大局,現就開展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以下簡稱新冠病毒)檢測相關試劑及配套耗材限價聯動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購主體
全省開展新冠病毒檢測的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均應參加。非公立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自愿參加。
????二、產品范圍及限價原則
產品范圍包括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核酸提取(純化)試劑,樣本采集器具(由含保存液的管和鼻/咽拭子共同組成,不接受單一產品申報,其中保存液包含滅活型和非滅活型產品)、總抗體檢測試劑、IgM/IgG抗體檢測試劑、抗原檢測(含自測)試劑,共6個產品分組。
符合要求的產品均應參加限價聯動,實行限價掛網采購。企業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相應產品分組的掛網價格上限(見下表)和本產品在全國省級集中采購最低中選價。屬于產品范圍但未報價的,或者報價不符合要求的產品不予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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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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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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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網價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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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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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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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元/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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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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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核酸提取(純化)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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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元/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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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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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采集器具(由含保存液的管和鼻/咽拭子共同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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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元/人份,其中鼻/咽拭子0.25元/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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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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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抗體檢測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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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元/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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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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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M/IgG抗體檢測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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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元/人份,其中單個IgM或IgG抗體檢測試劑3.02元/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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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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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原檢測(含自測)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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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元/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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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業范圍
取得相應產品合法資質的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滿足以下要求的,均可作為申報企業參加。其中,境外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應當指定我國境內企業法人協助其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
(一)申報企業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及有關政府部門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相關質量標準要求,并按有關部門要求組織生產。
(二)申報企業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申報企業未被列入當前《全國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企業風險警示名單》。
(四)同一醫療器械注冊證/備案號的產品不得委托不同企業進行申報。
(五)申報企業應具有持續生產能力并承諾質量和供應保障。
(六)實行申報企業材料申報承諾制,申報企業對本企業申報的所有材料和價格信息的真實性負完全責任。發現虛假申報的企業,嚴格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有關規定處理。
四、工作安排
(一)企業申報價格等信息
企業按照不高于產品掛網價格上限和全國省級集中采購最低中選價的原則申報價格(包含配送費用),按人份報價,報價單位:人民幣元,小數點后保留2位。
《關于執行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集中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豫醫保辦函〔2021〕16號)明確的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在協議期內聯動全國省級集中采購最低中選價,可于協議期結束后再執行本通知掛網價格上限的要求。
(二)確定產品掛網價格
對于申報價符合要求的產品,以申報價作為該產品的掛網采購限價,由采購主體按不高于掛網采購限價的價格線上采購。
樣本采集器具的申報價需按保存液和拭子的數量比例為1:1(1人份)進行組套報價,即樣本采集器具1人份的總申報價為1瓶保存液的申報價+1根拭子的申報價,若同組套內拭子報價高于保存液報價的為無效報價。混檢的病毒采樣管等產品價格按照保存液和拭子的數量比例計算掛網采購限價,例如:保存液和拭子的數量比例為1:5或1:10,實際供應的總價格為1瓶保存液的價格加5根或10根拭子的價格。
五、有關要求
以上限價聯動掛網工作由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和動態調整。對于未申報或報價不符合要求的產品,企業后續可繼續按本通知規定申報掛網。
為大力支持我省新冠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常態化檢測工作,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簡化工作流程,原則上對符合要求的產品做到隨時申報、隨時掛網。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有文件與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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