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申報企業: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相關要求,北京市醫藥陽光采購平臺(以下簡稱陽光采購平臺)將于年內切換至新版平臺。新平臺產品數據庫將采用國家醫療保障局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作為基礎數據,無國家醫保編碼的產品將無法在新平臺掛網交易。
現有陽光采購平臺藥品、醫用耗材申報企業應及時完成平臺產品在國家醫保局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的維護入庫工作,及時完成陽光采購平臺藥品、醫用耗材國家醫保編碼的維護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醫保局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維護入庫
對于未完成國家醫保局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維護入庫,即尚無國家醫保編碼的陽光采購平臺產品,其申報企業應盡快完成維護入庫工作,生成國家醫保編碼。具體操作方式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醫保藥品、醫用耗材產品信息維護的通知》(此處鏈接http://code.nhsa.gov.cn:8000/toDetail.html?infoId=5540&CatalogId=2)要求執行。
二、陽光采購平臺國家醫保編碼維護
對于已有國家醫保編碼的陽光采購平臺產品,其申報企業應在陽光采購平臺維護國家醫保編碼;請企業認真核對陽光采購平臺本企業產品的國家醫保編碼信息是否準確無誤,如有誤請及時更新,以免影響后續工作。
國家醫保編碼以國家醫療保障局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此處鏈接https://code.nhsa.gov.cn/)界面“公示公告”欄最新一期數據庫更新查詢結果為準。藥品編碼維護的操作方式參照《陽光采購平臺藥品國家醫保編碼維護操作手冊》(見附件1);醫用耗材編碼維護的操作方式參照《醫用耗材國家醫保編碼維護操作手冊》(見附件2)。
三、維護時間
對于現有陽光采購平臺產品,應于10月31日前完成國家醫保編碼的核對更新工作;新增產品隨產品注冊同步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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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