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醫療保障局,各地(州、市)醫療保障局,各師市醫療保障局,各相關醫藥機構,各相關企業:
按照《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和使用工作方案》工作安排,現就做好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執行中選結果
自2022年5月10日起在全疆統一執行中選結果,采購周期為1年。
二、參加單位范圍
參與報送采購需求數據的兵地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積極參加;中選企業及其確認的配送企業。
三、時間安排
請各醫療機構、耗材生產企業、經營(配送)企業于5月6日前,在自治區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中完成三方合同簽訂,以便按時開展網上交易工作。
未按時完成相關工作導致的后果由相關中選企業自行承擔。
四、操作方法
請相關單位登錄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https://hc.tjmpc.cn:10128),按照系統內《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中選產品三方協議簽訂操作說明》進行操作。醫療機構需使用賬號密碼登錄平臺;中選企業需使用數字證書登錄平臺;配送企業需使用自治區醫療保障部門發放的賬號登錄平臺。
五、相關要求
(一)嚴格執行協議量及價格。各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中選價格,優先使用集采產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量,對集采確定的中選價格,不得組織二次議價。若醫療機構在協議周期內提前完成協議采購量的,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二)保證質量和供應。中選企業是生產、供應、質量的第一責任人,采購周期內,中選企業必須保證中選產品的配送覆蓋全部采購主體并及時、保質、保量供應。中選企業要保證質量管理,并自主選定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的配送企業配送其中選品種。
(三)加強宣傳引導和采購使用情況監測。各地(州、市)醫療保障局要深刻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監督指導,要按照“每月監測、年度考核”的要求,對供應不及時不足量、協議采購量完成進度不達標的相關單位,聯合有關部門采取通報、約談等方式,確保帶量采購進度按期完成。自治區加強對平臺數據的監測分析,定期通報全區完成進度等情況。執行中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報告。
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