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保局,市醫保中心,市直公立醫療機構:
??為做好第五批國家組織人工耳蝸類及外周血管支架類醫用耗材集采中選結果在我市的落地實施,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人工耳蝸類及外周血管支架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33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請各縣(市、區)醫保局及時將執行文件傳達至轄區內已通過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合填報人工耳蝸類及外周血管支架類醫用耗材需求量的醫療機構,指導醫療機構做好帶量購銷合同的簽訂,做好轄區內醫療機構相關中選產品采購使用情況的監測,掌握進度,督促醫療機構采購期內完成協議采購量。
??二、本次國家組織人工耳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自2025年3月1日起執行,外周血管支架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自2025年5月1日起執行,上述兩類耗材采購周期為3年。
??三、市醫保中心要做好中選產品采購使用和供應的監測,落實相關落地配套政策。
??四、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協議期內優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購中選產品,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及時做好貨款結算。協議采購量完成后,醫療機構仍應優先使用中選產品。
??五、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和相關部門反映。
??韶關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