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請各企業注意,只有器械管理列表》產品詳情中無國家醫保代碼,或醫保代碼信息(國家醫保代碼、單件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有更新,或與國家醫保代碼庫中信息不一致的才需要進行醫保代碼關聯;產品詳情中有醫保代碼,且所填寫醫保代碼信息(國家醫保代碼、單件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與國家醫保代碼庫中信息一致的產品,無需進行醫保代碼關聯!!!(醫保代碼信息中醫保代碼、規格型號均一致,但單件產品名稱為空,若醫保代碼庫中的單件產品名稱與產品名稱一致的,可不維護;帶量中選產品無需維護)
若同一編碼產品中有多個規格型號也需要進行醫保代碼關聯?。≡陉P聯界面根據規格型號關聯對應的國家醫保代碼,核驗成功后系統禁用原產品編碼信息,并按規格型號分開賦予新的產品編碼,新產品的掛牌狀態與原產品狀態一致,價格信息沿用原產品價格信息(高耗市場參考價為區間價格的,關聯核驗成功后市場參考價為原價格低值)。若原產品有交易,醫療機構需繼續交易的,需重新簽訂合同。新產品編碼產生有效收貨訂單后,將重新計算交易參考價。(規格型號能由系統拆分出來的,就直接做醫保代碼關聯。系統不能拆分的,先發起產品變更手動拆分。變更通過后再關聯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