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管各級醫療機構,各相關企業:
根據《省際聯盟人工晶體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工作方案》和甘肅省醫保局等8部門《關于開展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意見》(甘醫保發〔2021〕101號)要求,為確保帶量聯動中選結果順利落地實施,現將我省做好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和執行時間
(一)機構范圍。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和已填報意向采購量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見系統)。
(二)采購范圍。省際聯盟公布的人工晶體類帶量聯動中選產品(見附件)。
(三)執行時間。2022年6月20日起我省開始執行省際聯盟人工晶體類帶量聯動中選結果。
二、約定采購量和采購周期
(一)約定采購量。以各醫療機構在“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填報的數據為準。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二)采購周期。本次人工晶體類帶量聯動周期為一年,自中選結果實際執行日起計算。采購周期內,如其他地區帶量采購中選價格低于本次帶量聯動中選價格,實行價格聯動。
三、采購平臺及采購流程
(一)采購平臺。“甘肅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http://hcygcg.ylbz.gansu.gov.cn:8086/login.html)中的“高值醫用耗材帶量采購模塊”為省際聯盟人工晶體類中選結果采購入口,可通過甘肅省醫療保障局網站“藥品招標采購”欄目
(http://ylbz.gansu.gov.cn/ylbzj/c115246/ypzbcg.shtml)或者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服務窗口”欄目(http://ggzyjy.gansu.gov.cn/ggzyjy/c112497/fwck.shtml)登陸。
(二)采購流程。中選產品導入“高值醫用耗材帶量采購模塊”產品目錄中,各醫療機構、各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應于2022年6月20日前,在網上完成購銷協議的簽訂。約定采購量和貨款結算等完成情況均通過系統進行設置、提醒和預警,實現中選產品采購、使用、交易、配送和結算等全流程信息化監管。
四、重點任務和配套措施
(一)約定采購量落實和支付結算。各醫療機構應優先采購使用中選產品,并確保完成約定采購量。約定采購量以外的剩余用量,各醫療機構要按照同中選產品“性能與價格相匹配”原則,在甘肅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采購其他價格適宜品種。醫療機構應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人工晶體類中選產品以中選價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患者使用高于支付標準的品種,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
(二)嚴格質量監管和配送服務。中選企業是產品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執行質量和供應入圍標準,堅決防范因價格下降而降低產品質量的行為。生產企業應確保在采購周期內滿足甘肅市場約定采購量需求,并按照合同進行應急儲備、庫存和產能報告。對執行中不能保障質量等行為,采取賠償、懲戒、退出、備選和應急保障措施,確保患者使用安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保障供應問題造成采購協議無法正常履行的,生產企業應承擔相應責任并被視為失信行為。
五、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醫保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認真落實責任分工,層層傳導壓力,推動政策落實,確保工作順利進行。對于執行中選結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要及時反饋至上級相關部門。
(二)加強宣傳培訓。各級醫保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和群眾的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廣泛宣傳帶量采購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強化醫務人員對國家政策的理解和認同,及時消除群眾對臨床產品替代的顧慮,妥善處理實施過程中公眾關心的問題。
(三)加強監管。各級醫療保障局要加強對轄區內各醫療機構、中選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的監管,對采購周期內發生的不誠信行為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有關規定處理。
六、聯系方式
技術支持電話:025-69616700轉8124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931-2909193
省醫療保障局:0931-8127072
甘肅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