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示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臨床檢驗試劑申報產品掛網限價的通知
各臨床檢驗試劑相關企業:
根據《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臨床檢驗試劑網上集中交易實施方案》(皖衛藥〔2017〕55號)要求,現將申報的檢驗試劑產品掛網限價予以公示,請相關企業及時登錄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數據庫申報系統中“限價公示”菜單欄查看。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內容
數據庫申報合格的臨床檢驗試劑產品安徽省掛網限價。
二、公示時間
12月14日-12月18日17:30。
三、相關要求
(一)限價辦法
1.對有外省中標價、掛網限價的產品,按照①?外省中標價、掛網限價的最低價;②?我省省、市級醫院最近一次實際采購價的次低價。取上述兩者的低值作為限價。
2.沒有外省中標價、掛網限價的產品,按照我省省、市級醫院最近一次實際采購價的中位數價格下調10%作為限價。
(二)此次公示的安徽省掛網限價仍以企業申報產品的“包裝單位”計價。對原申報計價單位為“ml、人份、測試”等產品,公示價格已根據“包裝規格”裝量進行了換算,請有關企業認真核查。既無外省中標價、掛網限價,也無我省省、市級醫院實際采購價的產品,公示限價為空。
(三)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遞交申投訴登記表及相關紙質證明材料至省藥采中心,郵寄件及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企業對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的,轉交省醫藥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按相關規定處理。
地點:合肥市益民街20號省衛生廳援外培訓中心六樓咨詢室
咨詢電話:0551-62634508、62657806。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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