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現對《注冊證產品未來一年采購需求量》進行更正,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更正后的《注冊證產品未來一年采購需求量》見附件1;
2.“規則三:(2)卵圓孔未閉封堵器:直接談判議價產品及按“規則一”和“規則二”未能中選的注冊證產品(除該組有效申報采購單元數>5且排名最后的申報企業產品,直接淘汰),進入談判議價環節,在接受產品最高有效申報價1.5倍的基礎上,由專家與企業根據產品質量及性能、臨床應用效果、產品之間比價等因素通過現場談判議價確定是否擬中選及帶量采購中選價,不受中選產品數量限制。”中產品范圍僅包括卵圓孔未閉封堵器,不包括輸送系統,即輸送系統需在最高有效申報價范圍內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