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檢驗試劑生產及代理企業:
依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印發醫保體外診斷試劑編碼規則和方法的通知》(醫保辦發?〔2022〕27號)等文件要求,省醫藥采購中心擬對我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涉及的檢驗試劑基礎信息進行醫保編碼匹配,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醫保編碼匹配企業范圍
在平臺申報檢驗試劑產品的所有生產企業(含進口產品的全國總代理)。
二、醫保編碼匹配相關要求
(一)時間要求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11日
(二)操作路徑
請各相關企業登錄檢驗試劑數據庫申報系統->檢驗試劑招采->資質庫管理->機構編碼匹配/產品編碼匹配模塊,分別進行企業信息標準化及產品信息標準化(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三)其他要求
1.請各相關企業務必高度重視本次醫保編碼匹配工作,相關產品所涉申報企業對本次匹配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全部責任。公示期內可在平臺發起申訴后重新修改醫保編碼;公示期滿后,原則上不予修改。
2.未取得國家醫療保障局醫保體外診斷試劑分類與代碼的產品,請及時登錄國家醫療保障局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動態維護網站進行新增。
3.對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完成醫保編碼匹配的產品,后期平臺將暫停掛網。????
安徽省醫藥價格和集中采購中心
202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