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上報2017年度甘肅省體外診斷試劑采購類別產品信息的通知
各市州、甘肅礦區衛生計生委,蘭州新區衛計和食藥監局,省屬各醫療機構:
為規范全省公立醫療機構體外診斷試劑采購行為,全面推進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工作,根據 2018年藥政工作重點,將啟動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醫療機構用戶名和密碼
(一)??體外診斷試劑醫療機構用戶名和密碼同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醫療機構用戶名和密碼。
縣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已經領取“甘肅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用戶名和密碼的,本次不需領取。信息維護部門無論是否由高值醫用耗材采購部門維護的,相關信息維護要求同樣參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開展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采購工作的通知》(甘衛藥政函〔2016〕775號)和《關于領取甘肅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用戶名密碼及上報高值醫用耗材采購信息的通知》(甘衛辦藥政函〔2016〕728號)相關內容。
(二)請未領取用戶名和密碼,或領取用戶名忘記密碼但未修改密碼的醫療機構到屬地市(州)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查詢。領取用戶名并修改密碼,但不能進入系統的,請攜帶重置密碼申請到省公關資源交易局醫藥采購處重置密碼。
二、體外診斷試劑采購信息上報
(一)參與上報采購信息的醫療機構范圍
全省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所屬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全部參加采購信息上報工作。
(二)上報方式
本次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信息上報和維護均要求在甘肅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上完成,不需紙質上報。
(三)上報產品范圍
本次上報的體外診斷試劑,是指按醫療器械管理的體外診斷試劑,包括在疾病的預測、預防、診斷、治療監測、預后觀察和健康狀態評價的過程中,用于人體樣本體外檢測的試劑、試劑盒、校準品、質控品等產品。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與儀器、器具、設備或者系統組合使用;按照藥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篩查的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標記的體外診斷試劑,不屬于本次上報范圍。
體外診斷試劑目錄含臨床分子生物類、細胞遺傳學診斷類、臨床免疫檢驗、臨床生化檢驗、臨床微生物檢驗、臨床血液、臨床體液和輸血檢驗、分子檢測、病理學和POCT等的通用(開放)型外診斷試劑或專機專用(封閉)型體外診斷試劑)。本次由醫療機構對數據庫數據中上述目錄使用的產品進行勾選,同時補充填報本醫療機構已采購使用,但在陽光采購平臺數據庫無產品或有產品而規格、型號、生產企業等信息不相符的產品。其他類別產品暫不上報。
(四)上報內容
1.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已將上述體外診斷試劑目錄詳細內容(如分類編碼、編碼名稱、產品名稱、企業名稱、類別名稱、亞分類、目錄名稱、注冊證號、注冊證名稱、規格型號、包裝規格(雙液用R1、R2等表示)、包裝內容物(若含配件、標定液、清洗液等必須注明型號規格及數量)、包裝單位、計價單位、采購價格、最小單位價格(毫升或人份價格)、人份、方法學、效期、是否專機專用(專機專用必須注明設備詳細品牌及型號)等全部導入陽光采購平臺數據庫。醫療機構選擇對應產品(分類編碼、編碼名稱、產品名稱、企業名稱、規格、型號、包裝規格單位、方法學等均要求一致),填報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采購數量和實際購進價格(需上傳實際購進價發票或復印件),確認無誤后保存并完成網上提交。
2.若陽光采購平臺數據庫無產品或有產品而規格、型號、生產企業等信息不相符而醫療機構已采購使用的,應在系統內進行目錄添加并填報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采購數量和實際購進價格(需上傳實際購進價發票或復印件),確認無誤后保存并網上提交。
(五)操作及要求
1.醫療機構使用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甘肅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選擇采購計劃上報欄,按照“大類別、小類別、名稱、材質、規格范圍”從大到小依次選擇。
2.醫療機構上報采購信息時應使用數據庫標準編碼,若需對HIS系統編碼和采購平臺識別碼對比轉換的,可一并維護入系統。
3.醫療機構要對上報結果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此上報結果可作為我省高值醫用耗材基礎數據使用,請各醫療機構高度重視,認真完成相關上報工作。
4.上報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
三、業務咨詢及網絡技術支持
(一)業務咨詢
省公共資源交易局醫藥采購處????
0931-2909261 2909290????
省衛生計生委藥政處 ??0931-4818100
(二)網上支持
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醫療機構QQ群:555729584
附件:全省縣及以上醫療機構平臺維護信息操作幫助(平臺內查看)
甘肅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