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資源藥采函〔2023〕99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落實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23〕 23號),為確保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結果順利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相關產品增補掛網
我中心嚴格按照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推送的脊柱類醫用耗材采購清單,于2023年4月15日將骨科脊柱類耗材中選產品按“含伴隨服務費”和“不含伴隨服務費”的中選價格掛網。
二、網上維護配送關系
中選企業需于2023年4月17-4月27日期間通過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建立配送關系,自主確定配送企業。各中選企業登錄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系統—交易平臺—國家集采”,點擊“配送關系管理”模塊,進入“骨科脊柱配送關系管理”欄目,自主確定配送企業,建立網上配送關系,具體操作方法請參照維護配送關系和簽訂購銷合同操作手冊(見附件)。
三、網上簽訂購銷合同
2022年4月28日前,醫療機構、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通過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簽訂三方電子交易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關系。醫療機構、中選企業、配送企業登錄醫藥采購系統—交易平臺—國家集采,點擊“帶量合同管理-脊柱帶量合同申報”模塊,查看及確認合同內容,簽訂三方電子交易合同。具體操作方法請參照維護配送關系和簽訂購銷合同操作手冊(見附件)。
四、中選結果執行
各醫療機構要根據脊柱類醫用耗材采購清單做好中選品種的調價、備貨等銜接工作,確保5月1日起我省患者能夠以中選價格使用中選產品。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