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甘肅省醫保局等8部門《關于開展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意見》(甘醫保發〔2021〕101號)文件精神,按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現就做好我省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非中選產品陽光掛網及價格聯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非中選產品申報陽光掛網
(一)申報范圍
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非中選產品包括帶量采購落選產品及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公布后新獲批產品。
(二)申報要求
非中選產品申報掛網按照性能與價格相匹配的原則,屬于申報范圍內的產品,相關企業按此通知完成未中選產品陽光掛網申請。企業登錄甘肅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在導航欄產品增補申報中通過選擇“帶量采購非中選產品”進行注冊證新增,上傳產品價格聯動承諾函(見附件1)。復核通過后企業在基礎庫維護注冊證產品信息后提交。
二、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非中選產品價格聯動
(一)非中選產品價格聯動范圍
已在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掛網的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非中選產品。
(二)非中選產品價格聯動要求
非中選新增產品及已掛網產品價格聯動按照不高于“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非中選產品部件掛網價格高線”(附件2)和全國省級掛網最低價二者低值,作為我省最新掛網價。企業須將價格聯動承諾函及產品價格調整申報信息一覽表(附件3)發送指定郵箱,經復核公示后,將產品及價格導入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供醫療機構采購。鼓勵企業主動按國家或聯盟帶量采購時的申報價進行價格聯動,引導相關企業逐步將價格調整至合理水平。
三、相關要求
(一)骨科脊柱類非中選產品價格聯動實施動態管理,當其他省級最低掛網價格低于我省掛網價格,企業須在其他省級最低掛網價格公布后30天內向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遞交降價承諾函,調整我省掛網價。
(二)對未按要求和規定時限如實更新我省掛網價的,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企業遞交申訴質疑,經核查屬實,按核實后的實際最低價下調10%作為甘肅掛網價;被質疑企業不予認可的,取消該產品掛網資格,自取消之日起兩年內不再接受該產品的掛網申請。同時將有關違規情況納入我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掛網產品要按照《關于開展掛網醫用耗材國家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維護工作的通知》(甘交易醫字〔2021〕140號)相關要求,維護掛網醫用耗材國家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
(四)掛網產品要按照《關于開展掛網醫用耗材醫療器械唯一標識數據信息集中維護工作的通知》要求,維護掛網醫用耗材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碼。
? ? ?(五)未中選產品掛網后,可自行配送或委托其他配送企業?配送。掛網企業須在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配送授權管理”模塊中與資審通過的配送企業建立配送關系。
四、聯系方式
業務受理與咨詢時間: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節假日休息。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931-2909192、2909280
省醫療保障局0931-8127072
電子郵箱:
gansuhczb@163.com(高值醫用耗材)
?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