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醫保辦字〔2024〕66號
各盟市醫療保障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醫療保障局:
今年是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加強區域協同 做好2024年醫藥集中采購提質擴面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我區集采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集采中選結果和接續工作
(一)有序開展藥品集采和接續工作。按要求落地執行國家組織新批次藥品集采中選結果。持續做好國家組織集采藥品接續采購工作,合理控制非供我區的中選企業掛網價格。積極參加湖北牽頭中成藥聯盟、山東牽頭中藥飲片聯盟、河南牽頭國采可替代藥品聯盟、三明牽頭腫瘤和呼吸系統等集采工作。對外省已經開展集中帶量采購且價格得到充分競爭的品種,適時開展帶量價格聯動,合理制定政策,落實帶量原則,并通過適當規則縮小價差,避免簡單化操作和成為價格高地。
(二)深入推進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集中帶量采購。按照國家醫保局統一安排,做好人工關節和其他省際聯盟集采醫用耗材接續采購工作。積極參加江西牽頭生化類和安徽牽頭腫瘤標志物等體外診斷試劑聯盟、廣東牽頭超聲刀頭聯盟、浙江牽頭乳房旋切針聯盟、福建牽頭血管組織閉合用結扎夾聯盟、河南牽頭冠脈切割球囊等聯盟、河北牽頭血管介入等耗材聯盟采購。充分借鑒國家及其他省際聯盟集采做法,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牽頭開展預充式導管沖洗器等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
二、加強中選產品執行管理
(一)強化集采執行監測管理,持續鞏固集采成效。對事關集中采購成效的關鍵事項,如報量管理、執行集采協議量、非中選產品價格管理及暫停掛網等方面,要與牽頭省份保持一致,避免在政策執行上“放飛”“放水”。各地在組織集中帶量采購,要公平對待各類經營主體,不得以企業所有制、注冊地、規模大小、內外資、是否在我區有銷售記錄等不合理條件設定歧視性規則,嚴防“地方保護”。
(二)認真組織并督促執行集采中選結果。各地要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嚴格落實集采政策和采購協議,加強中選產品供應協調保障,督促醫療機構按要求簽訂電子協議,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優先使用中選產品。國家醫保局將通過國家醫保信息平臺招采子系統,向全國聯采牽頭省份開放有關采購數據的查詢權限,各地要向招采子系統及時規范傳輸數據。鼓勵村衛生室、民營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參加集采,并提供必要的培訓、政策咨詢等服務。條件成熟的中選品種,經過評估,納入到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中。
三、以集采為抓手切實提高網采率
各地應督促參加集采的醫療機構按要求從自治區醫藥采購平臺采購集采品種,包括中選產品和非中選產品。要以集采品種為抓手,重點提升高值醫用耗材網采率。要通過醫保信息系統比對結算數據和網采數據,加快推進高值醫用耗材網采。
四、將集采執行全流程納入基金飛行檢查
充分發揮醫保基金飛行檢查作用,將集采中選結果執行情況全面納入到我區飛行檢查中,對醫療機構采購、使用和結算集采中選產品等情況實施檢查,重點檢查中選產品未進院、未完成協議采購量、不按時回款、使用高價非中選產品比例高、高價可替代品種使用異常增加、線下采購、中選企業延遲或不供貨等情況。對在飛檢中查出的問題,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將對相關醫療機構和企業進行通報、約談,對整改不到位的會同相關部門按規定進一步處理。
五、加大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使用監管力度
各地要暢通與醫療機構、企業溝通渠道,建立反映問題的機制。加強與衛生、藥監等部門溝通協調,強化對集中帶量采購產品的監管,充分保障醫保基金的合理使用,發現疑似騙保行為,將移送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