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產企業、配送企業、醫療機構:
根據海南省醫療保障局《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血液透析、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省際聯盟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瓊醫保〔2024〕96號),現對我省執行血液透析、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省際聯盟帶量采購項目三方協議簽訂工作要求如下:
一、中選品種及三方簽約協議采購量
按照海南省醫療保障局《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血液透析、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省際聯盟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公布的中選結果(見附件1、2、3)、協議采購量(見附件4、5)執行。產品信息于2024年7月29日導入交易平臺,企業無需申報。
二、協議簽訂
協議三方于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協議簽訂(協議模板詳見附件6、7),將已簽訂的協議掃描件上傳至醫保子系統并三方確認(因系統功能尚未完善,上傳工作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協議簽訂時間作為執行集采政策情況的考核依據之一。
三、確定配送關系
在交易系統確定的配送關系與三方協議配送關系不一致的,以三方協議為準。
特此通知。
?
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