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各縣(區)分局,市屬相關醫療機構,各中選產品有關生產、配送企業:
現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和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醫用耗材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遼醫保辦〔2025〕12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我市的相關要求明確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各縣(區)分局要高度重視,在集采結果落地兩個月后對本轄區內相關醫療機構中選產品進院情況開展排查梳理,督促尚未完成進院采購的醫療機構盡快履行協議,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及時協調、及時上報。同時督促醫療機構按時上傳采購和使用數據,監測執行集中帶量采購結果情況。
?本溪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