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采發〔2024〕54號
各藥品、醫用耗材生產配送企業: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指導意見》(國發〔2024〕3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簡化辦事流程、全面實行網上辦,縮短配送關系核驗時間、提高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配送時效,現就優化配送關系核驗流程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配送協議核驗材料。生產企業與配送企業只要在系統內建立(解除)配送關系,視為雙方已達成委托配送(解除)配送,雙方須自覺履行配送義務和承諾。自2025年1月1日起,生產企業與配送企業在“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內新建立(解除)的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關系,我中心將不再收取委托(解除)配送協議,直接在系統內完成核驗,原則上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完成核驗,節假日除外。
二、梳理系統建立的配送關系。請各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企業與配送企業根據實際經營產品情況,認真梳理“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配送關系情況。自通知發布之日起,截止12月30日,我中心將集中處理未審核和申請撤廢配送關系。
(一)已生效配送關系。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將不再經營的產品配送關系,及時申請“撤廢”處理,確保醫療機構訂單有效響應,減少醫療機構無效訂單。企業可在通知發布之日起10日內,通過郵箱報送相關產品的解除配送協議,10日內未提交的視為自愿放棄,將進行全部清空處理,如后續撤廢,需重新申請撤廢配送關系。
(二)未生效配送關系。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如需經營未生效配送關系產品,企業可在通知發布之日起10日內,通過郵箱報送相關產品的委托配送協議,10日內未提交的視為自愿放棄,將進行全部清空處理,如后續經營,需重新建立配送關系。
三、配送關系核驗結果查看。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可通過“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自行查看配送關系核驗結果,核驗結果不再公布,配送關系顯示盟市機構已確認,方可配送。
四、企業系統賬戶密碼管理。生產企業與配送企業要嚴格管理本企業“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用戶名密碼,指定專人負責操作,由于用戶名密碼泄露出現問題由企業自行承擔。
電子郵箱:btypcg@163.com
聯系電話:0472-6185845
包頭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