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府辦函〔2019〕135號
橫琴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珠海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醫療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24日
珠海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進一步降低醫用耗材虛高價格,減輕人民群眾就醫負擔,促進醫用耗材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7〕32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醫用耗材網上交易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19〕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完善我市醫用耗材保障供應制度,推進公立醫療機構綜合改革。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指導原則。實行政府指導,按照國家、省要求開展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
(二)陽光公開原則。堅持陽光操作、分類采購、量價掛鉤的原則,推動醫用耗材流通全過程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廉潔。
(三)尊重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選擇配送企業的自主權。醫用耗材生產企業自主選定配送企業,公立醫療機構在其中選擇合作的配送企業。
(四)遵守交易平臺規則。醫用耗材采購、結算等交易活動遵照交易平臺規則開展。
三、工作目標
(一)降低醫用耗材虛高價格。通過集中采購,進一步降低我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采購價格。
(二)促進規范和合理使用醫用耗材。按照國家要求,力爭全市公立醫療機構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三)增強醫用耗材供應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常用一次性衛生材料、可重復使用醫療器械和體外診斷試劑等消耗性材料,以及新技術、臨床急(搶)救需要使用的醫用耗材等供應保障能力。
四、實施范圍
全市公立醫療機構,鼓勵民營醫療機構參與。
五、交易平臺
按照省規定,公立醫療機構須在廣東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省交易平臺)開展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國家、省對醫用耗材采購平臺及交易規則等另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采購辦法
(一)采購區域。在省交易平臺設立珠海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區域(以下簡稱珠海區域),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在該區域開展醫用耗材采購、配送和結算等交易活動,實現“在線議價、在線交易、在線支付、在線監管”。
(二)采購目錄。執行省交易平臺采購目錄(在省交易平臺采購目錄制定完成前,將全市各公立醫療機構申報的醫用耗材作為采購目錄)。
(三)采購限價。執行省交易平臺采購限價(在省交易平臺采購限價制定完成前,將我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現行采購價格作為珠海區域采購限價)。
(四)采購方式。
1.目錄內的品種由各公立醫療機構在省交易平臺以不高于采購限價進行議價采購。
2.目錄外的臨時性采購品種,由醫療機構在珠海區域申報,并報醫療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采購。一年內重復多次臨時采購的品種納入目錄管理。
3.遇有重大急救任務、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緊急情況,以及需要緊急救治但缺乏必要醫用耗材時,醫療機構可以不受采購目錄及臨時采購的限制。
(五)實行價格聯動。省交易平臺參考全國其他地區醫用耗材價格,實行醫用耗材價格聯動。每季度對珠海區域采購目錄內的品種按就低原則進行價格聯動,聯動后的價格作為該品種的采購限價。
七、建立風險防控機制
(一)建立集中采購工作評價機制。醫療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或聘請第三方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生產企業供貨和配送企業配送、省交易平臺提供服務等情況進行評價。
(二)加強公立醫療機構集中采購監督。公立醫療機構應規范醫用耗材采購行為,對于工作中不認真履行管理職責,牟取不正當經濟利益、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科室和個人,原則上相關人員不得再參與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涉嫌違規違紀的移送紀委監委,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加強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監督。將醫用耗材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納入我市信用體系管理,對有不誠信記錄的企業,報送相關部門列入非誠信企業名單,并在相關平臺予以公開;在國家、省規定的有關處罰期限內,公立醫療機構不得購入其生產或配送的醫用耗材;生產企業、配送企業未按照合同規定及時供應醫用耗材,造成嚴重醫療安全事件或不良社會影響、或者所供應醫用耗材出現質量安全問題,按照有關法規、政策和規定進行處理。
八、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9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由省交易平臺設立珠海區域,建立包含統計、分析及監測等功能的在線管理平臺;出臺省交易平臺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指引,組織公立醫療機構進行政策及業務操作培訓;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工作。
(二)實施階段(2019年11月1日起)。各公立醫療機構自2019年11月1日起在省交易平臺進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醫療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應對全市公立醫療機構采購情況進行分析,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提升工作效果。《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珠海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珠府辦函〔2015〕115號)和《關于印發2015年珠海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配送招標采購工作方案的通知》(珠醫改領〔2015〕7號)同時廢止。
九、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市醫療保障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實施,對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采購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醫用耗材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市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公立醫療機構合理使用醫用耗材情況進行監管。
(二)加強聯動,控制費用增長。加強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通過醫用耗材集中采購、規范診療行為等,降低醫用耗材費用,按照國家、省和市的相關規定,落實醫療費用控制目標。
(三)加強宣傳,提高思想認識。在省交易平臺開展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是深化醫藥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對規范醫用耗材流通秩序、促進醫用耗材合理使用、降低醫用耗材價格、維護人民群眾健康具有重要意義,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和引導,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確保我市醫用耗材在省交易平臺集中采購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