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機構,相關企業:
2020年9月,貴州省、重慶市、海南省聯盟開展的冠脈擴張球囊集中帶量采購(采購文件編號:GCH-HCQN2020-01)中標結果公布,各地執行時間即將滿一年,為確保冠脈球囊的后續穩定供應,鞏固集中帶量采購改革成果,在約定采購周期一年的基礎上,經函詢各中標企業續約意愿,現決定按原價續約一年?,F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具備開展相關臨床治療資質的公立、軍隊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必須參加,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參加。
二、續約周期
貴州省續約周期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聯盟地區續約執行時間由聯盟地區確定。
三、采購目錄
續約期內采購目錄不做調整,交易各方按照三省市聯盟開展的冠脈擴張球囊集中帶量采購(采購文件編號:GCH-HCQN2020-01)中標結果執行。
四、協議采購量
續約協議采購量原則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具體協議采購量待報量工作結束后,另行通知。
五、發布平臺
所有通知公告均通過貴州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http://61.243.4.129:8001/)及聯盟地區指定網站發布。
六、工作要求
(一)貴州地區交易各方均應通過貴州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系統(http://220.197.198.89:8031/)進行交易,不得線下采購。聯盟地區按各地區相關政策執行。
(二)中選企業是生產、供應、配送的第一責任人,續約周期內,中選企業必須保證中選產品的配送覆蓋全部采購主體并及時、保質、足量供應。配送企業不得高于中選價格供貨,中選價格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費用等。中選企業要嚴格質量管理,自主選定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的經營企業配送中選品種,并按照購銷合同建立生產企業應急儲備、庫存和產能報告制度。對不按合同供貨、不能保障質量和供應等情況的,采取相應賠償、懲戒、退出和應急保障等措施。采購期內如出現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供應不及時、質量不合格、斷供等情況,將取消中選資格,兩年內不能參與聯盟省份醫用耗材各類采購活動,并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若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提前完成協議采購量的,超出部分仍按中選價進行采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滿。
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
海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